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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原市卫生计生委参加政府网络访谈助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贯彻实施
2017-12-01 14:20    来源:   
    2017年7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(以下简称《中医药法》)正式实施。为进一步宣传贯彻《中医药法》,11月29日,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、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刘万平同志参加松原市政府网站的《网上访谈》节目,对《中医药法》进行了专题解读,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立法背景、深远意义、亮点等进行了深刻阐释,对松原市在宣传贯彻《中医药法》工作中的做法进行了简要概括。
    《中医药法》的颁布实施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。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、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,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。中医药法针对中医药自身的特点,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、诊所和中药等管理制度,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,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。同时,中医药法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,有利于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,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。此外,中医药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全球影响力,在解决健康服务问题上,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、中国样本,为解决世界医改难题做出中国的独特贡献。在中医药法以及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(2016-2030年)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保障和促进下,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给中国中医科学院的贺信中提到的那样,“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、地利、人和的大好时机”。
    松原市积极宣传贯彻《中医药法》,出台了《松原市开展<中医药法>宣传活动方案》,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,组织全市中医药管理人员及中医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自学《中医药法》,260多人参与答题活动。
    此次访谈采取采取一问一答式录播,在摸底中定询题、在询问中增压力、互动中增了解、在参与中增意识!通过此次访谈进一步加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《中医药法》的认识,对《中医药法》的贯彻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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