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原市卫生监督所 |
2015-09-14 10:00 来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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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 长: 丁相友
电 话:0438-6832101
机构职能:
在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,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日常监督工作,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;
(一)实施辖区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;
(二)对公共场所卫生、生活饮用水卫生、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;
(三)对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行为;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;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秩序;
(四)对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的放射诊疗、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行为;
(五)对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、疫情控制措施、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菌(毒)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行为;
(六)对母婴保健机构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检查。依法打击“两非”行为,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;
(七)对下级的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,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,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、业务指导;
(八)开展执法稽查,对本级及下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;
(九)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、核实和上报;
(十)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、举报;
(十一)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;
(十二)完成上级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、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、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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